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田老年人养护院建设项目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玉田村“虎母顶”处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玉田村“虎母顶”处(兴业路33号),总投资10720万元,占地面积3984.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72.78平方米。项目主要设置养老设施、医技******消防及相关的环保设施等,开设急诊科、骨科、眼科、妇科、美容科、老年病等科室,设置床位数187张,其中养老床位73张,医疗床位114张。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措施要求,规范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并加强管理和维护。医疗、生活等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大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放口。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控制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化粪池、调节池地埋并加盖板密闭、定期及时清理污泥;污水处理设备采用一体化全封闭,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吸气式负压收集通过一体化设备上方设置的导气管排放;食堂油烟通过专用烟道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院楼屋顶25m高排气筒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发电产生的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发电机房所在构筑物楼顶的排气筒排放;医疗废物储存间封闭管理,及时清运污泥和医疗废物,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及设备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加强人员管理,控制社会生活噪声排放,防止噪声扰民。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包装袋、药品纸皮、塑料、瓶罐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委托有此类废物技术处置能力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污泥、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