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田安高速(三明段)路基土建工程P2-2 标拌合站建设项目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宋京村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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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宋京村“后佐垅”,总投资1110.456万元,占地面积21745.2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料仓、拌和楼、小型构件预制场、配电房、******消防等设施,年生产商品混凝土25万立方米、小型混凝土构件0.85万立方米。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生产废水、小型构件模具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理。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放口。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有关标准要求。水泥、粉煤灰等粉状物料采用筒仓储存,各生产工序须全部采取密闭措施或置于封闭车间,各产尘节点应配套建设相应的除尘、抑尘设施。筒仓呼吸孔粉尘经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搅拌粉尘经收集处理后在密闭的搅拌楼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达标排放;车辆运输应密闭或加盖苫布,厂区地面须硬化并定时清扫、洒水,并加强运输车辆的日常监督管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应符合排放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压滤泥饼、试验废渣等一般固体废物运往田安高速公路配套的弃渣场;废滤片、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委托有此类废物技术处置能力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机修废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弃的含油抹布、手套等混入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