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有限公司
2.比选项目名称:清洁剂用品供应商比选
3.比选项目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广场1幢
二、最高控制价
单项最高控制价详见《报价清单》各明细控制价,本次比选清洁剂用品共9项。
三、比选文件的公告方式、公告时间
******有限公司招标栏上公开公示。
2.公告时间:2025年3月7日-3月13日
四、报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并提供类似业绩证明(如有)。
3.投标人需有星级酒店服务经验(附相关材料)。
3.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报价材料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
2.报价单位应提供报价清单(见附件报价清单)并加盖公章。
3.报价应包括税费、运输、搬运、售后服务等各项费用,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4.截止时间:报价人应将上述材料于2025年3月13日下午17:00前邮寄或者送达至我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路江滨广场1幢6楼采购部,黄女士收,联系电话:******。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六、比选及评标办法
1.比选时间:2025年3月14日9:30。
2.比选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江滨路江滨广场1幢5楼
3.比选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七、合同要点:
1.交货期要求:中选人签订的合同供货期为在收到比选人下达的订货计划(含产品规格、数量)后7天之内交货。
2.产品质量要求:合格。中选人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若质量不符,比选人有权要求中选人无条件退货并赔偿损失解除双方合同。
3.验收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范要求,中选人需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
4.投标人中标后,合同先签订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若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合同期限按年度顺延,另行签订合同,顺延次数不超过1次。
附件:报价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