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
嵩溪烟草站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嵩溪烟草站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G0400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清流县富民东路166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生产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消防水池、装卸棚、停车棚及场地道路、管网等附属工程,其中:生产辅助用房1237.6平方米,值班室60平方米,钢结构装卸棚380平方米;总投资约73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嵩溪烟草站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及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高度50米以下,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单跨跨度15~30米的中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钢结构装卸棚在开工后(开工令时间)130个日历日内完成;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提供拟派出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扫描件及其社保凭证扫描件;②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 09:00:00至2024年12月12日 09:0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2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三明市烟草专卖局网站(******/s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96号,邮编:3653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李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smwz
联系电话:******、0512-******、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6幢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
电子印章授权书.jpg |
招标公告.pdf |
[E************001001]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嵩溪烟草站生产辅助用房建设项目.SMZF |
招标正文.doc |
【发布投标人】附件3:招标文件通用本.zip |
【发布投标人】附件2:招标控制价.zip |
【发布投标人】附件1:招标图纸.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