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服务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50万元;
2.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4招标内容:包括传统村落省重点改善提升350万元内确认的建设项目库所包含的5座历史建筑与传统建筑修缮与改造利用、景观节点、基础设施、立面整治等。
2.5服务费:本项目设计费为20.8万。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的规范,以及福建省、三明市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要求。
2.6 服务期限:设计期限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具备省级(或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文物保护职业资格证书;
3.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本项目不要求类似业绩;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你单位看到本投标邀请书,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开标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下午17:30分前将确认函(附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盖章后扫描发至邮箱cxzztb@163.com,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长校镇纪委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要求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3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人民政府,逾期视为放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示。
8、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长校镇校溪路9号 邮编:365300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电话:******
******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电话:******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长校镇综合文化站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2024年月日收到你方2024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服务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50万元;
2.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4招标内容:包括传统村落省重点改善提升350万元内确认的建设项目库所包含的5座历史建筑与传统建筑修缮与改造利用、景观节点、基础设施、立面整治等。
2.5服务费:本项目设计费为20.8万。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的规范,以及福建省、三明市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要求。
2.6 服务期限:设计期限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具备省级(或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文物保护职业资格证书;
3.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本项目不要求类似业绩;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你单位看到本投标邀请书,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开标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下午17:30分前将确认函(附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盖章后扫描发至邮箱cxzztb@163.com,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长校镇纪委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要求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3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人民政府,逾期视为放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示。
8、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长校镇校溪路9号 邮编:365300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电话:******
******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电话:******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长校镇综合文化站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2024年月日收到你方2024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