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为E************001 的三明市工人文化宫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与澄清:
1.招标文件第1章第2.2.款“项目建设规模”内容修改为:“项目改造建筑面积14174.00平方米,涉及改造层数为一层局部、电梯候梯厅及门厅、三至五层及屋面******消防、暖通、电梯等配公共套设施;购置声光电、音控投影、办公等设施设备。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演艺厅、办公场所、展厅、会议室及培训室等”。
2.招标文件第1章第2.7.款“质量要求”内容修改为:“(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争取获得‘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消防部门专项验收;争取获得‘福建省优质工程奖’”。
(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符合国家、地方等相关质量品质要求的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本项目现状原始图、主体结构承载能力鉴定报告随本补充通知一并上传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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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