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两院区洗衣房洗涤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前市场调研,欢迎有经营资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公告起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7日
三、报价人资格须知
1.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报价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报价人的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报价文件中,授权书应加盖报价人企业公章。
(4)报价包括布草洗涤费用、交通运输费、人员工资、社保、医保、劳保、部分设备、部分工具、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保险费、消耗品及相关所有费用。
(5)报价人需提供项目整体报价方案。
(6)报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由环保部门批复的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3、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的能体现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请潜在有资质报价供应商携相关资质复印件和报价表等推荐材料加盖公章密封后,于2024年10月17日前密封邮寄至我院,逾期不给予受理。
附件:询价报价单(注报价人不可随意改动表格)
******医院总务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北路180号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