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镇岭后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编号: E************001
补充通知001号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及相关事项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原招标相关信息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4.2其他第8点:本项目设计费、预算费、预审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工程收费的标准计取(以施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现变更为:本项目设计费、预算费、预审费由项目业主支付;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工程收费的标准计取(以施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
二、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mwz/datia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行承担。
招标人:******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