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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异州溪山洪沟治理项目答疑纪要[第(2)次]

沙县区异州溪山洪沟治理项目答疑纪要[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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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4-26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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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异州溪山洪沟治理项目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变更为“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2年”

18.7竣工验收

18.7.3变更为“本工程  不需要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19.1缺陷责任期 (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变更为“本工程缺陷责任期 ( 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工程通过完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