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长校镇长潭河河排至黄石坑段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前期勘察、设计(初设、施设及预算)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fjst2025-01
************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清流县长校镇长潭河************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前期勘察、设计(初设、施设及预算)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流县长校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200万元;
2.4服务费:约52.8万元(具体按项目批复投资总额乘以2.4%计算)。
2.5服务期限:3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初步设计阶段: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文件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 下一阶段阶段按照业主要求实施。
2.6质量标准: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及其它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办法等的要求,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由中标方与招标人沟通,并取得招标人的认可;不能满足本条标准,则在3日内无偿整改到位,直至满足规范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防洪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1日至01月23日17:30分前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扫描以pdf格式且邮件封面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逾期或邮件封面未备注公司名称视为放弃,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 即2025年01月24日10:0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01月24日至01月2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人民政府,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长校镇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彩之龙5楼
联系人:小马电话:******
附件: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看到你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__________(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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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fjst2025-01
************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清流县长校镇长潭河************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前期勘察、设计(初设、施设及预算)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流县长校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200万元;
2.4服务费:约52.8万元(具体按项目批复投资总额乘以2.4%计算)。
2.5服务期限:3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初步设计阶段: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文件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 下一阶段阶段按照业主要求实施。
2.6质量标准: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及其它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办法等的要求,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由中标方与招标人沟通,并取得招标人的认可;不能满足本条标准,则在3日内无偿整改到位,直至满足规范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防洪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1日至01月23日17:30分前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扫描以pdf格式且邮件封面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逾期或邮件封面未备注公司名称视为放弃,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 即2025年01月24日10:0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01月24日至01月2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人民政府,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长校镇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彩之龙5楼
联系人:小马电话:******
附件: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看到你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__________(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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