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朋乡蛟坑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明互华招[2024]q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朋乡蛟************************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余朋乡蛟坑村
2.2建设规模:项目预估价为350万元。
2.2服务费:按库区移民补助资金的4%计取,约14万元(待实施方案完成并通过审查后,按最终上级批复金额的4%支付)
2.3服务周期要求:30日历天
2.4服务内容:余朋乡蛟坑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含测量、施工图、预算)
2.5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限公司(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上******有限公司(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店),逾期视为放弃。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人民政府会议室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4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人民政府,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余朋乡
联系人:江先生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店
联系人:韦女士电话:******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 月 日收到你方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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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明互华招[2024]q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朋乡蛟************************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余朋乡蛟坑村
2.2建设规模:项目预估价为350万元。
2.2服务费:按库区移民补助资金的4%计取,约14万元(待实施方案完成并通过审查后,按最终上级批复金额的4%支付)
2.3服务周期要求:30日历天
2.4服务内容:余朋乡蛟坑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含测量、施工图、预算)
2.5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限公司(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上******有限公司(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店),逾期视为放弃。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人民政府会议室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4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人民政府,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余朋乡
联系人:江先生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店
联系人:韦女士电话:******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 月 日收到你方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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