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采购低速充电桩设备(含安装调试)。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五)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5.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有限公司采购本项目所需设备及服务。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5年2月23日至2025年2月25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八路56号
联系人:宋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长凯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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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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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