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
******有限公司、开采石材、经营饭店,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等问题(摘要)。
二、调查经过及结果
2024年1月10日,你反映的“******有限公司、开采石材、经营饭店,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等问题(摘要)。”的信访件(闽环信转字﹝2024﹞X024号),我局已收悉。
2024年1月23日,我局就你反映的信访事项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有限公司于2014年03月10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法定代表人:张康宁,在宁化县淮土镇寒谷村五里亭村从事羊的养殖,并于2016年6月经宁化县环保局备案登记,2019年因疫情原因停止养殖。2020年根据县农业农村与脱贫攻坚项目组会议纪要,及相关部门的审批,该公司于2021年11月开始按年出栏2万头生猪项目对羊舍进行改扩建,同时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11月将送审稿报送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2022年底完成两次公示。
现场勘察调查时******有限公司年出栏2万头生猪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未开始养殖生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正在审批中;
关于开******委员会作为业主经福******林业局处罚款74871元,目前该工程已完工,并于2024年1月中旬经石城县交通局组织验收;
关于经营饭店问题,经调查检查,饭店实际名为宁化县五福亭羊肉馆于2015年7月22日注册,2019年5月9日注销,于2019年5月17日重新注册宁化县淮土镇五福亭羊肉馆,因疫情关系,2019年底停止营业,并于2020年2月21日注销,现场检查调查时,未发现有经营饭店问题。
三、处理意见
我局将对******有限公司进行跟踪督查,同时,要求淮土镇对******有限公司建设情况的监管。
你如对我局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明市生态环境局请求复查。
经办人:巫主任 电话号码:0598-6823913
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