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因业务开展需要,拟采购显微镜一套、电脑验光仪一套,现进行设备进行招标采购前市场调研,欢迎经营资质及所经营产品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二、公告起止时间
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7日
三、报价人资格须知
1.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详见附件)。
2.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为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设备。提供货物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附件也应提供)复印件。
3.报价人若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价人若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请潜在有资质的销售商或厂家携公司资质复印件、设备参数彩页和报价表(报价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全部含税价格)等推荐材料盖公章一式3份密封后,标明所参与项目,于2024年11月7日前密封邮寄至我院,逾期不给予受理。
邮寄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北路180号
******医院 设备科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